官网APP获悉,香港徐景8月11日,联交立非律行香港联交所发布通告,所对谴责中国奥园(03883)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景辉,中国执行并指示其完成17小时关于监管法律和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奥园培训,包括2小时的前独取纪《上市规则》第2.13条内容及6小时(各3小时)关于董事职责和《企业管治守则》的培训。
此案涉及徐先生在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期间,董事动未能以应有的辉采技能及谨慎行事,未促使公司与附属公司制定适当的香港徐景内部监控措施,尤其是联交立非律行在集中资金管理职能上。该集中职能旨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所对但相关的中国执行内部监控存在重大漏洞,例如,奥园政策多年未更新,前独取纪未能有效管理利益及职务冲突。董事动
这导致该公司旗下的附属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向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33亿元的财务资助,且未获得董事会批准,也未遵守上市规则的公告、通函和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徐先生称,该集中资金管理职能已设立至少10年,并承认由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两名共同董事主导管理,然而对其运作缺乏深入了解。香港联交所裁定徐先生未积极关注该职能的运营。
此外,在附属公司2019年3月分拆上市前后,徐先生未采取足够措施评估或检讨上市后集中资金管理带来的监管和其他风险,以及相关内部监控的有效性,以确保遵守上市规则。
徐先生声称已履行职责,依赖营运团队及内审部门报告相关问题,并假设附属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但香港联交所不接受这一论点。